一场庭审揭穿“爱情”陷阱 ——泸溪县检察院开展听庭评议活动
2026-09-30 15:48:5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卢伶俐 | 点击量:5934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卢伶俐)为进一步加强公诉能力建设,促进庭审流程规范化,9月29日,泸溪县检察院就诈骗罪一案组织开展听庭评议活动。部分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及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参加旁听评议,对公诉人出庭履职情况进行“把脉问诊”。

随着法槌落下,庭审开始,公诉人围绕诈骗罪的构成要件,分组出示证据,一笔笔微信转账交易、一张张微信聊天截图、一份份证人证言,完整地还原了被告人虚构真相,隐瞒事实,以结婚为名骗取被害人财物的犯罪事实,并结合法律规定有力地指控犯罪。

法庭辩论环节,控辩双方针对被告人是否构成“多次诈骗”展开激烈交锋。辩护人提出,被告人的行为属于连续针对同一被害人的索财行为,不应割裂评价为“多次诈骗”。公诉人则指出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,“多次诈骗”针对的是行为次数,而非被害人人数,只要每次基于新的犯意、实施新的诈骗行为、骗取新的财物,即应认定“多次诈骗”,诈骗数额应累计计算。

在发表公诉意见时,公诉人指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犯罪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并寄语被告人,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是世界上最美的羁绊,但被告人却将此作为敛财的工具,任何披着虚假外衣的诈骗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。”同时公诉人提醒旁听人员,在婚恋交往中应增强反诈防范意识,对于身份、婚姻状态不明或短期内频繁索要大额财物的情况要保持警惕,一旦权益被非法侵害,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。

整场庭审程序规范、重点突出、专业性强,各环节衔接紧密,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,有条不紊地推进,公诉人指控犯罪有力而准确,对辩护人的回应精准而从容,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。

庭审结束后,评议活动随即开始,与会人员围绕庭前准备、举证质证、文书撰写、法律适用、庭审效果等方面展开评议,既肯定公诉人逻辑清晰、专业过硬、发挥出色,举证质证有层次,法庭辩论有焦点,公诉意见有深度,同时对起诉书语言表达、法庭说理等问题也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意见。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将逐项整改,将“问题清单”变成提升公诉能力的“方法清单”。

下一步,泸溪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听庭评议工作,坚持以听促改,以评促进,以过硬的作风,优秀的公诉能力,持续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水平,推动刑事检察业务能力提质增效。

责编:李颖

一审:王薇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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